澳門繼承法入門:關於遺囑、繼承順位與「特留份」您必須知道的事
處理摯愛親人離世後的遺產事宜,無疑是一個沉重且充滿挑戰的過程。在這個艱難的時刻,了解澳門的繼承法律框架,是確保逝者意願得以尊重、繼承人權益得到保障的基礎。
澳門繼承
由於繼承程序牽涉複雜的法律文件和規定,在採取任何行動前,尋求專業澳門繼承法律師的指導至關重要。
以下,我們將介紹澳門繼承法中三個最核心的基本概念:
1. 繼承的兩種方式:法定繼承與意定繼承 在澳門,遺產的繼承主要分為兩種情況:
法定繼承 (Legal Succession):如果逝者(被繼承人)生前沒有訂立有效的遺囑,其遺產將按照《澳門民法典》規定的順序和份額,分配給法定繼承人。
意定繼承 (Testamentary Succession):如果逝者生前訂立了有效的遺囑,其遺產的分配將主要依據遺囑的內容來執行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遺囑自由會受到「特留份」制度的限制。
2. 法定繼承的順位 如果沒有遺囑,法律規定了清晰的繼承順位。排在前面的順位繼承人,將優先於後順位的繼承人繼承遺產:
第一順位:配偶 及 直系血親卑親屬(即子女、孫子女)。
第二順位:配偶 及 直系血親尊親屬(即父母、祖父母)。(僅在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時適用)
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及其後代。
第四順位:四親等內的旁系血親(如叔、伯、姑、舅、姨、堂兄弟姊妹等)。
第五順位:澳門特區政府。
3. 核心概念:「特留份」(Legítima / Forced Heirship) 這是澳門繼承法中一個極其重要的概念,也是許多人容易誤解的地方。「特留份」是指法律強制為特定繼承人(稱為「特留份繼承人」)保留的遺產份額。
誰是特留份繼承人? 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和直系血親尊親屬(父母)。
這意味著什麼? 這意味著,即使逝者在遺囑中決定將所有財產贈予某個慈善機構或某個朋友,法律依然會強制將「特留份」這部分的遺產,分配給配偶、子女或父母。立遺囑者只能自由處分其遺產中扣除「特留份」後剩餘的**「可處分份額」**。
總結: 澳門的繼承法律體系,旨在平衡個人意願(透過遺囑)與家庭成員權益(透過特留份)之間的關係。無論您是計劃訂立遺囑,還是需要處理親人的遺產,理解上述基本原則都至關重要。由於每個家庭的情況都獨一無二,法律細節繁多,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法律意見,以確保整個過程合法、順利地進行。
